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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神秘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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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是一座山清水秀的城市。自然禀赋得天独厚,山水秀丽,环境优美,以“真山真水、山水形胜”闻名海内外,有“天下第一江山”的美称。它底蕴丰厚、人文荟萃,东汉末年,孙权在北固山修筑“铁瓮城”,开创了称雄江东的东吴时代,留下了“甘露寺刘备招亲”的千古佳话。在这样的一座城市做府尹,无疑使一件很风光很值得炫耀的的事情。

    这一天,天气异常的晴朗,阳光也十分的明媚,道路也格外的宽敞,镇江新任府尹于海平坐着八台的大轿正在大街上慢慢地行进。大轿的前面,是十八个骑士。这一队骑士,全都骑着雄健的高头大马,手里拿着长枪和剑戟,盔明甲亮,显得十分雄壮威武。

    大轿的前面,是三十六人的仪仗。这三十六人,前六人都举着绚丽的旗帜,绚丽的旗帜迎风招展,煞是引人瞩目。旗子后面的人则握着红黑相间的木棒,个个精神抖擞,显得十分干练。

    于海平掀开轿帘的一角,望着这一对威武雄壮的队伍,满意得点了点头。他又打量了一下大街,见宽阔的街面上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个人,所有的人都退到了街道的两边,堆集在那里望着自己的这一对人马,尤其是望着自己所坐的这一台大轿。

    于府尹的心头不觉更是有了十分的得意,他向着轿前的师爷低声说了一句什么,那队伍便走得更加慢了。

    于府尹心里是这样想的:自己是新上任的府尹,这里的许多百姓一定还不认识自己,不如让自己所乘坐的那八抬大轿走得慢些,让镇江的百姓都看看自己,让他们都知道自己就是他们的父母官,就是他们的上司。他当然知道,他自己坐在轿子里,轿帘的一角虽然也已经掀开,许多人一定还是看不到自己,那起码也要百姓们看到自己的大旗,迎风招展的“于”字大旗。

    这一行队伍走得很慢,一直走了好半天还只走了整个大街的一半,坐在轿子里于府尹不觉有了些疲倦,便放下帘子,身子向后一仰,微微眯起眼睛,休息起来。

    八人的大轿真是平稳,连一点儿颠簸的感觉都没有。开始的时候,于府尹心里特别舒服,特别惬意,可是过了一会儿,于府尹却感觉有了些不对。让于府尹感觉到不对的是他身下的轿子突然间变得过于平稳了些,原来那轿子根本不走了,停下来的轿子当然更平稳。

    于府尹心中微微有些不悦,便向着轿子外边说道:“怎么回事?”

    奇怪的是外面竟然没有人回答他的话。于府尹不觉有了些怒意,便提高了声音道:“怎么不走了?”

    外面依然没有人回答他的话。没奈何,于府尹只好又把那轿帘亲自打开,向外望去。他就看大轿子旁边的师爷正痴呆了一般,愣愣地望着远处。于府尹来不及生气,也把目光顺着师爷的目光望去。这一望之下,他的面上不觉也露出了惊讶之色,立刻也变得愣愣的了。

    原来在于府尹目光停住的地方,也就是大街的中间,不知什么时候突然站着了三个人。大街的中间,本来是一个人也没有的,可是在突然之间,这三个人就站在了那里,而且给人的感觉还是那三个人好像是很久就站在了那里、一直就站在那里、在那里已经站了几百年一样。

    那三个人,站在最中间的是一个老人,如果从他那千山万壑、层层叠叠的皱纹和他那一尺多长、晶莹透亮的雪白胡子来看,他至少有七八十岁了,可是他给人的感觉却一点儿也不像是七八十岁,倒像是十七八岁。他的腰一点儿也不弯,背一点儿也不驼,脊椎挺得比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还要直,眼睛比七八岁的孩子还要明亮,面色比八九个月的婴儿还要红润。

    这个老人穿着一件紫色的锦袍,那锦袍显然是用苏杭一带最好的丝绸做成,穿在他的身上,显得说不出的华丽,说不出的富贵。他这一身衣服,在镇江这样的城市,能够见到的都实在是太少,几乎可以说根本就见不到。不过这样的衣服在京城里的某些地方倒是常见一些,莫非,他是来自京城的某个地方吗?

    老人的左边,是一位三十来岁的男人。这人身材颀长,相貌英俊,器宇轩昂。他同样穿着一身质地极为华贵、做工极为考究的黄色锦袍。那名贵的丝绸之上,还用精巧的手工缝缀着金丝银线,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灿灿,银光闪闪,十分惹眼。

    和他那衣服一样惹眼的,还有他腰上悬挂的一把宝剑。那剑鞘由鳄鱼皮精工做成。上面缀着七颗闪闪发光的海洋之星的宝石,剑柄之上的墨水晶竟然有鸽卵大小。那剑柄之上,垂下三尺杏黄色丝绦,在风中飘摇,显得说不出洒脱。不说那柄剑如何,只是这一把剑鞘就已经价值连城。

    这华贵的衣服,昂贵的宝剑,配在他那颀长的身材之上,显得风流倜傥,洒脱至极。再加上他那轩昂的气度,更显得风度翩翩,气度不凡。

    那老人的右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他那黧黑的脸上一对黑洞洞的眼睛却没有一丝的光彩,竟然是一个盲人。奇怪的是,他明明是一个盲人,可是人们看着他的时候,却又都感觉到他能够看得到自己,甚至能够一直看到自己的心里。

    这个人的身材极高,竟然比那中间并不矮的老人整整高出了一半左右。他的身材又极瘦,全身上下所有的肥肉加起来绝对不会超过一两,真正是精瘦精瘦。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衣衫。那长衫本来就已经很长,可是穿在他的身上却还是显得太短。那长衫本来也很瘦,可是穿在他的身上却还是显得显得十分宽大。

    这个人的手上,拿着一只黑色的笔。那笔十分巨大,竟然长达三尺左右。那笔的笔杆既不是用竹子做成,也不是用木头做成,而是用黑海的玄铁做成,十分沉重。那笔毛既不是用狼毫做成,也不是用羊毛做成,而是用钨丝做成,坚硬异常。这样的一支笔,少说也有三十来斤,可是掂在那人的手里,却就像掂着一量棉花一样轻松。

    这样的一支笔,当然不是用来写字的,而是用来判定一个人的生死的,就像是阎王身边的判官拿他来判定一个人是不是还有必要再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判官笔。

    武林中用判官笔做武器的虽然不是太多,却也不能说是太少。通常情况下,判官笔是一种轻型的武器,招式讲究的是轻灵多变,出奇制胜。一般的判官笔也不过三五斤重,可是这个人手中的判官笔却达到了三五十斤。这样重的判官笔,来判定一个人的生死是不是会更容易些?

    这样的三个人,突然出现在宽阔的大街上,整个大街都显得有些窄了,以至于挡住了于府尹的队伍。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胆敢挡住于府尹的大轿,那些骑马的武士和手持棍棒的差役早就如狼似虎般把他们赶走或是打死了,可是今天,他们明明看见那三人站在了街道中间,并且挡住了他们老爷大轿的道路,他们却没有一个人去赶或是去打那三人。

    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为所欲为的武士和差役们,不但没有跑到那三人面前,反而全都傻了一样,全都愣愣地望着那三人,看他们的神情,好像那三人才是他们的于府尹老爷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