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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第 9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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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玩笑, 竟然把她送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来节约粮食。

    厨房里面果然飘着鸡汤的香味,这种鸡, 就是城市里面买都买不到的土鸡, 何小丽以前旅游的时候去过一个山沟沟里面, 人家用一只鸡,炖出好大一锅鸡汤来, 且里面除了盐和胡椒以外什么都没放。

    当时她眼珠子都要掉了,这么点鸡,炖这么大锅汤, 还能有味儿吗?

    但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出现了,不仅有味儿, 那味道简直让人受不了。今天何直家炖的这一锅鸡, 可比那一天的还香了,香味儿从厨房一直飘到这里来, 简直刺激人满身的毛孔都要打开了。

    她穿越到的, 可是一个神奇的时代啊, 这个时代没有饲料,没有大量使用化肥, 吃的都是土产品, 有机蔬菜啊。

    竟然激动的都要哭起来了!

    这样好的伙食, 不蹭上一顿才是傻叻!

    既然醒过来了, 也不能装死人, 何小丽走出去, 抱起哭哭啼啼的小堂弟拍了拍, 狗蛋最喜欢这个漂亮又大方的堂姐姐,被她这样一抱可不就不哭了嘛:

    “婶子,家里短粮食我是知道的,今天不是磕到了头才在这里躺着歇一歇,等大军哥回来我见他一眼就回知青点去。”她刻意提到磕到了头,也是为了自己以后跟何小丽的反差做个铺垫,说到底她只能用心去体会书中何小丽的心情,可真不能完完全全成为那个人。

    见缝插针的卖好可是一个白莲花的本色啊,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最擅长这个,只是七十年代的何小丽不懂,她总是脸红脖子粗的跟刘恩慈争辩,跟李桂花吵吵,谁知道这样最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

    到最后,连原主的亲叔叔都有些烦她了。

    既然让白骨精附身,这种蠢事必然不会再来一回,拿捏着李桂花的神色,何小丽表现出面带愧疚的样子。

    李桂花果然没说话,看着这个性情突变的侄女,再这样下去,何小丽就该崩人设了。

    她清了清嗓子:“我是吃不了苦,可我还有几分脸面在的,叔叔家都这么困难了,我真的不该总来家里蹭吃蹭喝。”

    总算搞清楚这小妖精想什么了,搞半天是打感情牌。

    果然,狗蛋不依了,他最喜欢这个城里来的小姐姐。她会讲三郎救母,会讲哪吒大战龙王三太子,他才不要姐姐走啦,狗蛋肉呼呼的小胳膊抱着何小丽的脖子不撒手:“不成,娘,让姐姐在这里玩,不要让姐姐走。”

    李桂花气的简直要锤墙,偏偏这个侄女,没生过闺女的丈夫稀罕,几个儿子更稀罕,每次她来了,家里都热闹的不行。

    “啧啧啧,我说桂花嫂子,你干嘛总跟小丽过不去啊,想想你们家老太太还在的那几年,你沾着正子哥的风,可没少享福啦,怎么地?”

    隔壁家刘彩闻着肉香过来,探头探脑的在外面看着,本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立场,她对隔壁家李桂花有多厌烦,就有多同情这个娇花一样的小侄女了。

    男人去下地了,李桂花在家还要捯饬自家的这台纺线车。

    家里有一台纺线车,屋子里面还有一台老旧的织布机,以前婆婆还在的时候,队里但凡分了棉花,大部分都拿来纺线织成老粗布了,家里孩子多,发的布票哪里够孩子们用的,这会儿李桂花,就在纺去年分下来的那五斤棉花呢。

    这日子过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她记得小时候自己家有地,种出来结出来的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不用像现在这样紧巴巴的过日子,不过这话啊,也只能留在肚子里面,连男人都不能说了。

    “我哪里跟她过不去了,还是孙队长过来跟我说的,说她割了一大片麦子,那麦子又还没有熟,在旱地那边呢,你说这死丫头,这账还不记在知青点,给记在我家了,你说这是咋回事。”

    李桂花气呼呼的,手还没停下,这个女人做事利索的很,不用多久,五斤棉花就会变成线,纺成布,穿戴在孩子身上。

    “我听说还是你家男人自己去说的,不然,队里要扣她粮食呐。”知青点的知青们按供应分,像何小丽这个月才六斤米的供应,扣了她十斤粮,她得憋着两月不吃饭才行。

    李桂花才不管侄女两月不吃饭会不会饿死,嘴都要气歪了:“听谁说的?”胆子还挺大的,这么大的事儿,居然也不跟她商量。

    别的生产队都怕知青饿死,偏大河村的大队长孙有为胆子大,一个月才给知青六斤米,其他的就配时下的杂粮,秋冬红薯,春夏土豆,菜叶子煮汤,咸菜拌饭。

    保证一个原则,基本饿不死就成。

    按孙有为的说法,这个大队知青也不多,就五六个人,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知青们有命回没命回都不知道了,谁管的了他们。

    最开始也有人抗议,但孙队长有本事,谁敢闹就给谁扣帽子批斗。

    这些供应,只是同样挣工分的村民的一半都不到,知青也不怕,男娃子会游泳的,夏秋就去塘子里面摸鱼,到了冬天,山里面还有野物,运气好一天能猎一些回来。

    慢慢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了,一年年的,有些知青也嫁了人,到现在只剩下何小丽、刘恩慈、和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了。

    何小丽看过书,三个人如果拎成一股绳倒也罢了,偏偏这几个人,内部还有些矛盾。

    刘恩慈比何小丽大了一岁,有十九岁了,按说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看看村里一堆泥腿子,也只有王有志看着比较顺眼,好歹他父母也是大学教授,家里的文化气息渲染,让这个男人看上去比较有文化底蕴。

    这如果是一本正剧,男主应该是满满正能量的,偏生这部小说充满了狗血的气息,男主也就是个渣男。

    王有志开始对刘恩慈有意思,但小山村里面来了一个更漂亮的何小丽,他就有点看不上刘恩慈了。

    其实刘恩慈也未必多喜欢王有志,只是女孩子间的虚荣和嫉妒心理,引得她对何小丽很不满,这才引的刘恩慈一而再再而三的报复何小丽。

    一步步的,将何小丽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少女,变成了炮灰女配。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简单明了。

    作为七十年代的何小丽,当然是太单纯(sha)。

    但原主既然不知道去了哪里,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那么她就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要怎么杜绝这种操蛋的事情再一次发生,她总结了一下,最有效的,还是要远离王有志这个渣男。

    到明年十月份,全国招生会议就会做出会议决定,恢复高考,招生对象有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这一次恢复高考的通知下达,到高考的开始,不到两个月,也就是说,这些懵懂无知的年轻人在内部斗争的时候,其实就是错过了人生最有利的时机了。

    仗着自己还有三分当年冲上985的底蕴,何小丽觉得高考对她来说不算太难,但总归是要复习的。

    刘彩抱着哭哭啼啼要肉吃的孩子,扭了扭屁股看着灶房里面:“谁?你男人去找孙队长的时候,我们家娃娃她爹刚好在呢,哎嫂子,不是我说你,这孩子来这里也大半年了,怎么啥也不会啊,照这样下去,不仅不能帮队里做贡献,我们这些人都要帮她做贡献了。”

    说着颇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她的嘴本来就微微往下撇着,这一扁嘴,更像一条大鲢鱼。

    其实这话说的冤,知青是比村民的劳动力弱一些,但合着这个大年纪的大姑娘大小伙,多少一个月还是能干点活,给六斤米,是远低于队里的平均水平的,这样埋汰别人,也确实是不厚道了些。

    两人说着话,何小丽寻思着何大军还没回来,李桂花也没那么快能把那一锅鸡干掉,索性抱着狗蛋走到外面去了。

    刚走到河岸边,就看见河里有人在扑腾,像是有人落水了。

    狗蛋刚洗了澡,光着个屁股蛋子站在河岸边拍手笑:“旱鸭子落水咯,旱鸭子洗澡咯。”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她每次看到付欧,总觉得有股怪怪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他话少吧。

    书里面其实对这个人没有任何的描写,她知道付欧这个人还是源自于书结局的时候的一段描写,付欧在成名以后,对这个村的帮助很大,他出了几百万来扶贫大河村,但是对于他生活中的其他描写,几乎是没有的。

    但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上次要不是他从湾子里面捞到了鱼,还跟大家一起分着吃,何小丽这样的鹌鹑胃,估计都会要闹饥荒了。

    能分享食物,说明这人还是非常给力的了。

    基于这个考虑,她对付欧此人还是颇有好感的。

    他一走过来,就感觉把何小丽此人笼罩在阴影里面,相比于个子小小的何小丽,他有些太高大了些。

    背篓背人一把抓起来。

    等何小丽回过神来,他已经把背篓背到了自己背上。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好像还看到他皱眉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出来,其他人的。”他一说话,就有强烈的压迫感。

    这人不简单。

    “我也是刚才出去准备扯点猪草,听见有人在喊着说分玉米了,这才跑到玉米地那头去领玉米,这不刚走出来。”她补充了一句:“其实也不重,我能背得动。”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上次回来以后就养了几只小鸡,说后院地方大,养点鸡以后可以捡鸡蛋吃,所以每天下了工,还要背着背篓去打猪草给鸡吃。

    另外还种了很多小菜。

    这些知青也都是半大的娃娃,在此之前没有人想过要在知青点种菜和养鸡,真的浪费了很多地方,就冲着这一点,他都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绝对不像传言说的那样骄纵。

    能背得动?

    明明见她小身板都被压得佝偻了。

    而且付欧刚才明明见到刘恩慈跟她在一块,小姑娘那副表情还是希望刘恩慈能帮她的,结果刘恩慈还是跑开了,一转身,她就在打听五个大队联合招老师的事情。

    他也正是听到了这个消息准备找何小丽的,果然这丫头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难怪以前总会被刘恩慈下的套给套住了。

    他反正是这样想的,看人不能看表面,得深度接触,自从他留意到有何小丽这个人以后,便特别留意了一下以前那些跟她有关的传闻,说的虽然八九不离十,但大部分,都无伤大雅。

    并且这个小姑娘实在是心大,不管别人怎么说她吧,她好像混不在意似的。

    这也跟她不愿意刻意去讨好别人有关。

    付欧不想把事情说的那么通透,又问:“最近村里有传言,你知道吗?”

    传言,什么传言,难道是自己穿越来之前,原主又干了什么事,让人给抓到把柄了?

    看到何小丽一双迷瞪瞪的大眼睛睁的豆大,付欧叹了一口气,算了,还是好好跟她说吧。

    “我从公社回来,听见说周围五个大队要组织成立一个初级中学,现阶段拟定设立两个班,招三个老师,你有没考虑?”

    “额——”何小丽没有回过神来,印象中带初中班级的老师都很费神啊,刚刚来到这个时节的她对这里还充满了新鲜感,还不是很感兴趣。

    怎么会有反应这么慢的人啊,付鸥就觉得奇怪了,刚才看见刘恩慈那样,明摆着就是不想告诉她啊,自己提前做准备,这人的脑部神经真的跟打错线了一样。

    本来想这几天把手表还给她的,谁知道她这人压根没想找过,他便找了个机会偷偷压到她枕头底下去了,那天晚上看她从枕头底下翻出来,默默的把手表锁箱子里面去了。

    浑然不觉这手表丢过似的。

    从这一点可以断定,之前村里流传的各种流言,真实性都有待斟酌,她要真是这样一个心思深沉的姑娘,断不会这么迟钝,刘恩慈都跑到隔壁大队去打听这事了,她还没反应过来当老师到底有什么好处吗?

    “你就愿意在这地里干活,晒的灰不溜秋的,我听说初中的代课工资还可以,有十五块钱一个月,另外村里还是按发给知青的粮食发给你粮食。”代课老师的收入比不得正式老师的收入,并且,知青的粮食是公社分配的,并不占村里的名额,这个应该不会少。

    何小丽对十五块钱的概念很模糊,印象中这点钱还不够去吉野家吃个招牌牛肉饭的。

    在这个世界,她是一个初来乍到的人,才小半个月的时间,她实在是没有别人那么重的危机感。

    她知道华国明年要恢复高考,也就一门心思想着要提前复习,考一个好的学校,这一点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当不当老师,有什么要紧的呢?

    “所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哦,我想想吧。”

    “刚才刘恩慈都到处打听去了……”付鸥指了指身后消失不见的刘恩慈:“刚才她没告诉你吧。”

    果然还是刘恩慈这三个词比较有吸引力,何小丽的眼睛亮了亮。

    晚上知青点煮了小米粥,小米是跟人换回来的,之前在地里捡来的五斤稻穗,跟人换来了一斤半的小米。

    五斤的麦穗能打出来顶多三斤半的米,五个知青最多吃两顿,为了节省一些,换成小米煮粥喝,一斤半的小米,一天吃一顿顶一顶,能吃半个月。

    何小丽是无所谓,小米养胃,正好养养她那个鹌鹑胃了。

    晚上余敏就在知青点煮小米粥喝了。

    因为穷,一天就只吃两顿饭。

    跟正常的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最好别吃不一样,早上这顿饭可要吃的饱一些,因为白天要干活,一整天就得指望这顿饭了,晚上可以凑合着吃,因为晚上没有体力劳动。

    大家为了节省粮食,晚上一般都喝小米粥,就一点其他的东西。

    今天就是小米粥就玉米,何小丽另外从菜园子里面摘了一些番薯叶来,放锅里炒了。

    玉米是生火来烤出来的,跟现在我们吃到的烧烤摊上面的玉米很像,每人两根玉米,一碗粥,男知青多喝一碗,也就是这个待遇了。

    大家围坐在一起,几个人啃着香喷喷的玉米,大呼好吃。

    “快教教我这个玉米是这么烤到这么好吃的。”余敏咋呼着吃完一根还要再吃一根,一双手捧着有点黑的玉米不撒手,明明这个玉米是要用筷子串着吃的啊,她这副模样像极了小猴子。

    何小丽也是第一次这样烤玉米,没想到大家都吃的很开心,当然,她真的给刘恩慈烤了一根半生不熟的,好在玉米嫩,吃不太出来,刘恩慈也觉得好吃,把两根玉米棒子都吃光了。

    这两个人再灌了半碗小米粥进去,就死活吃不下了。

    “早知道少煮一点粥了。”刘恩慈说。

    “没事,他们两个一向都吃不饱,你还担心会剩饭不成?”其实何小丽喝了小碗小米粥就吃不下了,她的这个鹌鹑胃啊,穿越到什么年代都饿不着,闻着香喷喷的玉米,她觉得很不舒服。

    她就是吃饱了就闻不得吃食的体质。

    “怎么,你不吃了?”余敏看着摸着肚皮不动口的何小丽,有些讪讪的:“你不会给我们下毒了吧,何小丽!”

    这玉米可是何小丽烤的!

    bang——的一声,余敏的脑袋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放心,我要有心谋害你,肯定让你死的痛快,好不好?”

    大家都笑了,余敏一直都是大家心目中的开心果。

    余敏才十五岁,比何小丽还小了两岁,这么大的孩子本来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因为时事,让她辍学来到这个穷山沟沟里面,到底什么时候能回去,回去城里以后能做什么,对未来,大家都是一无所知。

    所有人几乎都是苦中作乐。

    “我觉得得罪谁,都不要得罪何小丽,她现在可是掌勺的,万一看我们谁不爽了——”余敏气呼呼的摸了摸脑袋,噘着嘴。

    “你放心好不啦,咱们一个锅里吃饭的,虽然我吃得少,但要是下了毒,照样一起毒死的呀!”

    大家又都笑了,不过何小丽是吃的真少。

    王有志有些好奇的问:“你怎么会吃这么少啊。”他倒是对何小丽的胃口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不过她吃的也太少了。

    就着炉子里面暗暗的光,无意中瞥见正对面的付鸥,她是第一次这样正面的看着他。

    因为是书里面描写的百亿富翁,当然也参考了真实的人为蓝本,就这一眼,她很难把这位付鸥跟三十年以后的那位成功人士联系在一起。

    当然,他身上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至少证明了,他跟一般的知青还是不一样的。

    “不知道哎,我胃不太好。”何小丽低下头,想了一下,她好像是从到了深圳以后觉得压力特别大,有些厌食而导致的胃口不好,不知道吃什么东西,总是一吃就饱。

    “那就不要吃烤的玉米,下次用水煮来吃。”坐在正对面的那人,闷闷的说。

    厨房里面果然飘着鸡汤的香味,这种鸡,就是城市里面买都买不到的土鸡,何小丽以前旅游的时候去过一个山沟沟里面,人家用一只鸡,炖出好大一锅鸡汤来,且里面除了盐和胡椒以外什么都没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