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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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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小, 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 额角一时没有护住, 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 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 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 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 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 就眯起了眼睛, 举着右手掐算着, 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小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别过脑袋,刀片毫无回手之力地被夺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说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说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小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小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肉体折磨,怎么能抵得过小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小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小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小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小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