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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第一百零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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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可是怎么会叫自己过去?

    智能初生不久的系统略有茫然,但是系统内部网络很快整理反馈出了信息。

    《惊!嫖人不成反被嫖, 凄凄切切为哪般?》

    《花魁奋斗史:我本富家子, 一朝入红楼》

    《错被将军当小倌, 王爷误进将军府》

    原来如此。

    二零八八冷静地关闭系统网,毕竟是初生的智能系统,感情还未发育完全,倒也没有觉得冒犯, 反而想了想,走了过去。

    ……

    一炷香之后,二零八八再次在众人面前出现的样子就是那个富家少爷钱厚的模样了。至于原本的钱厚, 已经躺在了自家的床底下,睡得不省人事。

    ***

    夜色渐深, 南风馆却正是热闹的时候。烛影摇曳, 儿臂粗的红烛上勾着金色的花朵,细细看去,这大厅中数百只蜡烛上所绘的花纹竟然全然不同。清秀的小厮只穿着一身薄纱, 遮不住满目春光若隐若现。美酒佳肴如同流水般被端到桌上,若是有谁看中哪个小厮,自可以拉佳人入怀一亲芳泽。

    高台上, 柔韧的布绳被拉在手中,青衣与红衫自高台两边斜斜飞出, 一触即分, 而后雪衣与蓝纱自画屏后方舞出, 姿态曼妙, 体态柔韧竟不输于女子。布绳放尽,青衣与红衫纵身越下。四人齐舞,修长的手指自白皙的锁骨上暧昧划过,圆润的脚趾勾着另一人的下摆,越舞室内气氛越热,有不少人已经压抑不住地夹紧了双腿,恨不得将台上四个妖精就地正法。

    奈何来这留风宴的人,谁不知道这南风馆的“风花雪月”早已退居,又有谁不知道南风馆馆主立的规矩,哪怕是心中再火热,也只能直直看着台上的四个身影而不敢动作。

    上一个坏了馆主规矩的人,早已下落不明几年了。

    这一支折磨人的舞蹈终于舞罢,四人分开站立两侧,一人不知从何处来,只感到眼前一花,身着黑底红色花枝衣衫的馆主便立到了台上。黑发如瀑,肌肤如雪,一道隐约的红痕隐没在衣领之下,让人恨不得亲手除了他的衣裳,看看下面到底是何种风光。

    眼角一点灼灼艳红,红润的唇角浅浅上扬,眸如横波如秋水,他不言不语,单单只是站在那里,就压过了先前四人的风姿,真如同那山间的鬼魅、话本里走出的妖精,若是能与他共巫山云雨一次,哪怕是被吸干了精血也心甘情愿。

    “今日留风宴开宴,金鳞敬诸位一杯!”

    馆主金鳞接过月琴端上来的杯子,一饮而尽。

    伴随着这仰头的一动,因为馆主到来而稍稍寂静的空气再次热闹起来。

    留风宴,开宴!

    ……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冉星辰眉头皱起。

    龙乃天子的象征,此人竟然以金鳞为名,到底是何居心?

    “化龙?未必。”子车痕盯着那延入领口的一抹暗红,摇了摇头,剩下的话任冉星辰再三追问,却也再不张口。

    他坐地端端正正,目不斜视,连一丝一毫的目光都没有分给在不停路过他身边的小厮。怪不得师父说探听敌情最忌讳的就是容貌太过引人注目,不论是丑到极致还是美到极致。

    摘了斗笠换上人皮面具的子车痕感觉有些不习惯,他原本没想进南风馆,奈何冉星辰再三邀请,耽误了他足足两炷香的时间,他不胜其烦只好一同进了馆中,走得匆忙没有带易容的工具,只好贴上了这一张太过引人注目的人皮面具。

    他的鼻子灵敏,周遭的脂粉味道呛地他极为不适,心里暗暗给冉星辰记了一笔,就决定下次让他来试药。

    然而冉星辰真的不是故意找事,他自小体弱多病,到了十五岁还没有出精,房中自然没有温香软玉。被洛书调理过后身子倒是好了,无奈崖底贫瘠,各种意义上的贫瘠,只好与双手为伴,甚至因为洛书近乎残酷的训练消耗了体力,连和双手相亲相爱都要算着时间来。

    等出了崖底,他一别尘世十余年,虽说是父皇习武,寿元长于常人,但是十年的时间也足够让陷害他的人清理他的势力,让朝廷上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于是他远赴边关,一反之前的“柔弱”形象,硬生生打出了一片天地。这些年每分每秒都在抓紧时间收拢势力,哪还有时间寻一良人知己?

    所以今日要来南风馆,某大龄光棍,史上最凄凉的皇子,怂了。

    随周围的人都是男子,但是这些男子学的都是如女子一般的伺候人的功夫,倒也是没有多大关系。冉星辰面红耳赤,看着八方不动的子车痕十分佩服。

    子车痕烦躁地挥开空气中令他作呕的气味,站起来想到窗户旁透透气,却没曾想看见了一个熟人。

    “冉兄,你看你斜后方那人,是不是钱员外郎家的公子钱厚?”

    ***

    方尚清与龙韬,一个是武林盟主,一个是龙府府主,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以爬墙的方法进南风馆。

    此事涉及到龙宇,实在是干系重大,不敢外传。况且能参加南风馆留风宴的人往往都是“老客户”,哪怕有人愿意带两人进去,也不出片刻便会被认出来,所以思来想去居然只能出此下策。

    两人具是武功高强,躲过南风馆层层叠叠的侍卫倒是轻松,然而两人谁也不曾想到,外观看起来并不大的南风馆居然有如此大的占地面积,内里曲折复杂,更是如同迷宫一般。再加上不能打草惊蛇,两人还要躲着侍卫,以至于像没头苍蝇似的乱转的两人,竟然莫名其妙地转到了地牢。

    远处有细细的哭声,听起来颇为稚嫩,还是个小孩子,让人揪心。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掠向前方。

    龙韬足底一蹬,身子平平飞向前方,气势惊人,如同游龙,侍卫若有所感,只是还未回过头来,便无知无觉地晕了过去。方尚清亦是足底发力,动作如风吹流云,潇洒飘逸,连地上的灰尘都未曾吹动,却已经到了另一个侍卫身后,接住了他倒下的身子。

    方尚清侧耳细听,里面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按在门上的手猛一用力,便看到了里面的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里面的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裸着身子趴在地板上,白瓷似的身子上尽是血红的鞭痕,脸上已经被血迹沾染地看不清本来面目。

    龙韬一时激动便要上前,方尚清阻拦不迭,随手拿下身旁桌子上的樱桃打了过去,少年的身子原本是在轻轻颤动的,现在宛如一具尸体一般趴在地上,只剩下一双乌黑的眸子看过来,幽幽沉沉,没有生气。

    龙韬呼出一口气,哪怕这少年伤至如此,也是不可不防,自己为了小宇的事情,委实是太过心急了,感激地看了自家兄弟,却发现一向温和的方尚清黑了脸。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与脏乱牢房格格不入的那盘樱桃上,沾着亮晶晶的粘液。

    虽说不好龙阳,但是对于这些事情还是了解的龙韬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己的兄弟,只好把自己夫人给的帕子默默递给了方尚清。

    ……

    片刻之后,少年裹着外套缩在了椅子上,瓷白的肌肤被鞭痕切割地支离破碎,就像摔碎后又强行粘好的瓷娃娃。

    “谢谢。”少年的声音有些沙哑,大概被是之前的惨叫和哭嚎差点废了嗓子。

    “你们不是南风馆的客人吧。”少年抬起乌沉沉的眸子看过来,两人点了点头。刚刚他们做的事情明显不正常,猜出来也没有什么意外。

    “你们想参加留风宴的话,我可以带路。”少年顿了一下,又道,“不必着急,拍卖是压轴戏,不会这样早就进行的。”

    “拍卖?”龙韬听了心口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

    “难道你们不是为了救拍卖会上的人而来?”少年也奇怪了,难得有了刹那少年人的朝气。

    “拍卖谁?”龙韬声音发颤,双拳紧握,向来不信鬼神的龙韬在心里拼命恳求着。

    然而无济于事。

    少年的声音响起,宛若判决。

    “清明月怜,惊蛰龙宇,谷雨书洛。”

    “书洛?!”还未等龙韬开口,方尚清失态地脱口而出。

    “嗯……”少年奇怪地看了看对方,死寂的瞳孔中突然燃起了点点希望,还有不知何来的疯狂。

    “对,你认识他吗?”

    无暇去想少年的问题,方尚清满脑子都是在崖底曾与洛书的对话。

    “行走江湖呢,必须要有化名。”

    “师父,吾辈正道,行的端坐得直,为何要用化名?”